开学第一课,从拒绝校园欺凌开始
发布时间:2023-02-21 11:20:10 人气:3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周奕彤 谭家慧 张 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奕彤 谭家慧 张 婷)春暖花开少年归,愉悦的寒假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平安、和谐校园。2月17日,在开学典礼当天,永定区检察院“菁菁之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室前往张家界市雨露学校,带来了新学期的法治第一课,“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你们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有多恶毒。将来,你们会说,我怎么不记得,我怎么不记得把红墨水丢过她身上……“检察官老师从影视作品《悲伤逆流成河》中女主角易遥的一段独白出发,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校园欺凌的危害”、“怎样预防校园欺凌”三个方面的内容。
检察官老师告诉同学们,欺凌的英文单词是“bully”,我们从它的发音中就能感受到一种压抑,无论是《悲伤逆流成河》还是《少年的你》,甚至在我们熟知的动画作品《哪吒》以及《多啦A梦》中,我们都能见到欺凌的影子。
正如上面的独白所展现的那样,在校园欺凌中没有赢家,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校园欺凌带给他们的只有伤害和绝望。“为什么会产生校园欺凌?”这个问题引发了在场学生的思考。“欺凌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有成见,成见是人心中一座难以翻越的大山。”而预防欺凌最有效的方式即是“放下成见,允许存在参差不齐的美。”
法治宣传没有完成时,永定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让法律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此次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旨在让学生学会分辨事情的对错曲直,不以暴制暴,用法律规范自身言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警示作用,勇于向校园欺凌说“NO!”。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