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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走基层·法律服务惠民生”活动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3-03-06 22:56:00 人气:344

  来源:祁阳市司法局 | 编辑:左爽 | 作者:何长青 邓军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长青 邓军)祁阳市司法局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博大律师事务所在梅溪镇李家村开展“走基层·法律服务惠民生”活动中,现场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局在李家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开展相邻权、婚姻关系、山林权属关系、农民工维权、养老防诈、电信防诈、禁毒防毒、道交安全、依法信访、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讲座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

农民工李某某反映其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受雇于杨某从事脚手架搭建工作,杨某共欠付其工资78455.48元,其多次向杨某追讨未果,双方因此形成劳务纠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安抚好其情绪后,当即联系杨某,向其以理释法、以情说理,既在法律层面上向杨某阐述其负有按时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又在感情层面要其体谅农民工李某某的不易,但杨某无动于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受理了该案件,并将该案件指派给博大律师事务所李超超律师,要求其优先办理。李超超律师根据李某某的陈述、证人证言和其他客观证据,向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李超超律师按时参加庭审并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结束后,李超超律师与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后经调解,李某某与杨某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自愿一次性将劳务工资支付给李某某。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李某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党和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真的好,为我们这些困难弱势群体做了好事、做了实事、解了难题,要不是有这个好政策、要不是有你们下基层,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李某某对祁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李超超律师诚恳地感谢道。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