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落速裁护权益 温情调解挽亲情
发布时间:2023-03-17 15:26:43 人气:3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龙昕秀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龙昕秀)“不能为了绩效结案而结案,事了、人和才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3月13日,桑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彭海波坚持“调解先行、裁调结合、快审快结”的原则,充分运用调解平台、电话、微信等方式,线上线下并进,一日内成功化解6起纠纷,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件,且基本当场履行完毕。张某诉黄某离婚纠纷更是调解和好。
据了解,张某与黄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子,现均在上大学。张某以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等理由提起离婚诉讼。诉前调解过程中,张某坚持离婚,黄某不同意,该纠纷即将从调解室移送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立案前,彭庭长通过阅卷发现张某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且未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果立案后依旧调解不成,则大概率会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案子很容易处理,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却难以真正化解,很可能会加深双方对立,留下后续隐患。考虑至此,彭庭长决定再跟双方“磨一磨”。
通过“背对背”沟通,双方分别吐露心声,彭庭长融情于法,努力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以25年夫妻情分、优秀的子女、未来生活展望等为切入口,一一解开心结。最终,黄某承诺会用心经营婚姻和家庭,张某也表示愿意再给黄某机会,两人重归于好。
同样是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处理结果,立案前调解双方和好与对簿公堂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却大相径庭。离婚纠纷常见且量大,不仅关乎当事人权益,更关乎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对于这类家事纠纷,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下一步,桑植县人民法院将引入心理咨询,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联调联动,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和人性化,守护万家安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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