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公益检察的一堂“女童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3-03-24 11:10:50 人气:31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刘鸶雯 冯辉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鸶雯 冯辉)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话题,检察官的宣讲比我们更有说服力。通过聆听法治课,孩子也更加懂得了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桂阳县蓉峰完小的副校长欧阳广说。
3月14日,法治副校长、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冯辉走进桂阳县蓉峰完小开展《检护成长 “未”你而来》女童保护公益检察法治讲座。五年级12个班级的全体女同学及老师共300余人参加活动。
随着上课铃响,公益法治讲座开讲了!“你知道四大检察吗?”“你知道公益检察守护什么吗?”“女孩子该如何保护自己?”检察官冯辉以“我问你答” 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开始了今天的公益检察法治课堂。
检察官冯辉通过图文展示、视频讲解的形式,以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方式,系统介绍了公益诉讼“4+N”办案领域。并结合公益诉讼办案中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角度以讲小故事的方式,重点就抵制暴力、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与女童息息相关的领域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及出现以上情况时如何运用法律自我保护。
课堂上,检察官冯辉结合本年龄段女孩的特点,通过真实事例讲述、情景模拟等方式,从“认识身体”“如何分辨和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怎么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学们认真倾听,积极踊跃发言,课堂井然有序,气氛热烈,在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讲解和生动的情景中,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了自我保护的基本技能,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性侵意识。经过互动问答,也帮助同学们更深更全面的了解公益检察,为全体女同学上了一堂精彩有趣的法治课。
“原来公益检察与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原来坏人不仅仅是陌生人,还有可能是身边的熟悉人”“在日常生活中面对侵犯我们要勇敢说不!”“我们身边的大事小事都有各位检察官哥哥姐姐们的保护。”“长大后我也要成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要为公益诉讼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同学们课后分享道。
未成年人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弱势群体,其权利保护状况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成人的觉悟和认识。检察公益诉讼无疑将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守护未成年人生存权、受教育权、校园安全保障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儿童是娇嫩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通过本次公益检察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的意识。下一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及案件办理的力度,为花蕊筑起“保护墙”,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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