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经验 | 湘潭中院:“三抓三促三提升”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3-04-01 17:45:15 人气:3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曾毅 尹静)2022年以来,湘潭中院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22年全市法院审判绩效居全省第一,创历史新高。
抓疑难会诊促类案指引
着力提升司法质量
聚焦法律适用争议案件,建立健全类案强制检索、专业法官会议集体会诊、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分层梯次解决机制。
注重类案检索识别。明确“三个必须”原则,二审拟发改、拟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拟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等三种情形案件,必须进行类案检索,避免出现“类案不同判”情形。
注重集体研究会诊。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组建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推行跨领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会诊,并明确将专业法官会议参考咨询作为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切实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统一法律适用功能。2022年中院专业法官会议联合会诊案件281件,审委会讨论案件158件。
注重裁判规则提炼。在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过程中,注重案件先例规则的归纳提炼,推动从个案指引向总结审判经验转变,为类案办理提供参考借鉴,2022年共研究出台审判业务指南和裁判指引9个,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强化对辖区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两级法院整体办案质量。
抓审判管理促专业审判
着力提升司法效率
聚焦审判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着力优化审判执行权运行工作机制。
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精准关注指标变化、精准梳理弱项指标、精准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定期通报主要绩效指标情况,对落后庭室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对临近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采用提示函、“院长令”等方式进行督办,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制定《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加强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执结率等绩效指标的监控、评估和责任倒查,倒逼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2022年共出通报16期、审判态势分析报告4期,长期未结案件大幅减少,处于全省最少状态。
念好案件质量“紧箍咒”。制定《关于规范重大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办理的办法(试行)》,明确中院法官拟发回重审或对案件作重大改判前,必须与原审法院法官进行沟通,并经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发回重审时应当随案附发重审建议函,有效杜绝随意发改,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24.5%。
抓好专业审判 “牛鼻子”。成立破产(清算)审判庭、家事案件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涉台审判法官工作室等4个专业化审判团队,细化各专业审判领域业务流程规范,推动法官由“大众型”向“专家型”转变,着力提高审判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抓制约监督促公正审判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聚焦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
健全分案机制。出台《分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明确业务部门职能和承办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重新对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非诉执行局等部门受理案件进行调整,建立均衡、透明、公正、科学的随机分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人情分案、关系分案。
强化审判监督。制定《关于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法官裁量权的行使。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结案15031件,占结案数的38.25%。细化院庭长行使监督权清单,出台重大敏感疑难案件报告制度,明确要求法官、合议庭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案件时,应当主动向院庭长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凝聚内部监督合力。
优化案件评查。坚持二审随案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随案评查发现的不合格案件、错案启动重点评查、责任追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久押不决刑事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公众关注案件等开展专项评查,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在全省法院双百评选中,全市法院十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奖,排名全省第一。2022年市中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按键表决中获得全票。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