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倾情调解润心田
发布时间:2023-04-04 20:27:50 人气:3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李承睿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承睿)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受理了一起七旬老人的赡养纠纷。
调解现场
原告李老太育有三子,老三主要负责照顾李老太生活起居,老大与老二向来兄弟感情不和,长期以来对李老太的赡养义务相互推诿。由于李老太身患疾病需住院手术治疗,自身无法承担治疗费及生活费,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老大、老二履行赡养义务并给付相应医疗生活费用。
考虑到案件处理效果直接关系到老人以后生活,灌溪法庭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决定采用上门温情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纠纷。法官从情、理、法出发,让兄弟俩明白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经过耐心调解,兄弟之间拟定了调解方案,李老太跟随老三生活,由老三照顾其生活起居,老大与老二每周探望老人两次,并以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每月向老人共同支付赡养费1628元,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由三兄弟平均另行负担。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急速加剧,我国进入“银发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鼎城法院积极回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审慎审理包括赡养纠纷在内的各类家事纠纷,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便民诉讼、就地解纷的重要作用。下一步,鼎城法院将努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发展,践行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