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法廉政官网!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当前位置:首页>>地域信息>>长沙市

幸“盔”你我他,安全带回家

发布时间:2023-04-17 16:44:02 人气:4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刘超麟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超麟)近日,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石人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教育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现场网格工作人员在给居民解说一盔一带宣传资料

多多提醒安全出行。孩子们要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出行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当发现家长违反时要及时提醒。时时遵守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头”等大事,幸“盔”有你!各位居民朋友,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使网格居民们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意识,也让大家深入了解不带头盔危害。宣传手册发放400余份。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