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18 14:18:50 人气:3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陈鑫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陈鑫)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4月12日,炎陵县检察院干警在县步行街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向群众普法。同时,向过往群众悉心讲解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群众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无小事”。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下一步,炎陵县检察院将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助力平安炎陵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检察官普法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四、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五、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作者:伏志勇 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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