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国际家庭日丨赋能家庭教育,践行依法带娃
发布时间:2023-05-24 14:29:08 人气:285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国际家庭日丨赋能家庭教育,践行依法带娃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李晴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岳阳市检察院“月芽”未检团队在生活中是孩子的“知心人”,在工作中是法治副校长,他们致力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分享家庭教育心得,与天下父母一道共同守护少年。
5月12日,岳阳市“激扬家国情 奋斗新征程”家教家风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精彩启动,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翔现场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理工学院学生代表及50余名家长代表现场聆听了讲座。
“你知道为什么要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吗 ?”讲座一开始,黄翔就向家长抛出了思考性问题,并围绕“赋能家庭教育,践行‘依法带娃’”这一主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做了深入解读,用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扮演的角色、家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此次讲座旨在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落地实施,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指导和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网络,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推动家庭教育走心走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汨罗市检察院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涉罪未成年父母改变家庭教育和监护方式,修复亲子关系,履行监护管理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湘阴县检察院与县“慧德”心理咨询工作室共同成立了一支由员额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40余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家庭教育专家团队,举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宣告仪式”暨首场家庭教育指导会,对部分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监护人采取“训诫+督促监护令+专家授课”三位一体模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推动落实了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一审:许新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李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