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抛锚,也不能阻挡法院执行
发布时间:2023-06-21 14:53:54 人气:3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沈蹦)韶山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刘某与黄某买卖合同纠纷的过程中,黄某未主动偿还货款,也拒不接听刘某的电话,且经承办法官多次催促,仍未还款。经法院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黄某在户籍地法院有大标的执行案件未执行到位,考虑刘某申请执行金额较少,法院决定上门寻找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一行4人驱车前往30公里之外的宁乡市道林镇途中,不料在高速路上,执行车辆就出现故障抛锚了,司机随机应变下了高速,最终将车辆推出了花明楼高速路口,等待重新调派车辆。在等到调派车辆后,随即继续前往被执行人家寻找被执行人。
到达被执行人家后,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并没有在家。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的父亲反映案件的情况和释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其父亲同意配合法院做工作,执行人员顺利与被执行人黄某电话取得联系,通过电话释明沟通,最终被执行人黄某通过微信将全部执行款4486元支付到位。
申请执行人刘某在办理执行案件结案手续时,高兴地说:“我打了无数电话,被执行人黄某都不接电话。没想到法院一上门,就把我的钱要回来了。车辆坏了还坚持另派车辆抓住机会替我执行,执行的钱虽少,但非常暖心,你们真是执法为民的好法官。”
下一阶段,韶山法院将不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提高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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