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法廉政官网!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当前位置:首页>>地域信息>>娄底市

首例!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的群众领奖了

发布时间:2023-06-25 14:46:23 人气:32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娄公轩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与 娄公轩)2023年5月,娄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金盾联桑梓 千警回老家”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的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首次将“外国人摸排、相关政策宣讲”纳入专项行动内容。通过政策宣讲,在摸排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线索62条,现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对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娄底市公安局关于奖励举报“三非”外国人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的通告》兑现奖励。

什么是“三非”外国人?

非法入境:

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非法居留:

1.超出签证、停留居留的有效期限停留居留的;

2.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3.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4.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非法就业:

1.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工作的;

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发现“三非”外国人如何举报?

(一)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三)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四)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举报线索有什么奖励?

提供本市范围内且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三非”外国人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领取奖励金或者向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提供接受奖励金的本人账户。逾期不领取或不提供本人账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