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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作“群英”携手社区成功化解 更换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03 15:42:29 人气:2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彭春朝  

湖南法治报讯(聂丽 通讯员 彭春朝)岳阳市岳阳楼区郭亮社区某业委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多年来,不断产生矛盾,业委会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安全隐患重重,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围堵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强烈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社会矛盾突出。为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社区多次组织双方协调,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社区为此头疼不已,社区群众怨声载道。为化解物业纠纷,郭亮社区再次组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协调会,郭亮社区杨小宇书记特邀请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春朝、郭亮社区法律顾问吴小宁律师参与协调工作。业委会李主任及其聘请的李律师,物业公司经理等人参加协调会。

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律师进社区”“群英断是非”等工作,派出十几位律师代表与岳阳楼街道11个社区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同时成为“群英断是非”中的“群英”,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协助社区治理、参与“群英断是非”、人民调解等工作。

会上,业委会李主任提出,该小区物业服务13年来,物业公司从未提交任何资质证书,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且服务不到位,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还列举了多项“罪证”。物业公司经理提出其解释意见,双方争论不休,互不相让。社区书记杨小宇进一步询问了双方争议的事实情况,经过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了解问题所在,请到会的“群英”彭春朝、吴小宁予以释法调解。彭春朝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性调解意见:1、十件事物业公司必须件件有回应,每完成一项工作进展应当及时向业委会书面回复,让业委会及时地全面了解工作进度;2、重新制定期限,对每项工作确定一个完成期限,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期限履行,杜绝无限拖延的情况;3、规定期限内,物业公司没有达到要求的,再来谈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多轮沟通之后,物业公司最终诚恳表态,愿意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希望业委会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在“群英”的工作下,业委会李主任及其李律师,也表示可以再给物业一次机会,双方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目前,物业公司承诺的十件事均在按计划进行,且做到了主动跟业委会沟通报告,双方情况稳定,未再发生冲突,矛盾纠纷化解到位,“群英”的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

律师进社区,“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互动,既贴近了居民,又能实际解决问题,把各种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群英”团队看来才是最宝贵的。本案在郭亮社区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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