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04 16:46:05 人气:2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马莹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马莹莹 杨汉昌)为认真落实全省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安排,着力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履职能力。近日,洪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深入学习《怀化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最容易触犯的20条警示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文件。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卫华主持并讲话。
会上,大家从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方法两方面作了交流发言,认为检察官应当自觉把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成效,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等执法司法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当中,以更好地应对区域高质量发展。
最后,刘卫华副检察长提出:一是要带头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强化主动服务的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中,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作用。三是动员全体干警继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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