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警” 诉前联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20 10:41:25 人气:27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 薇)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楠竹山法庭联动交警调解了一起受害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某日凌晨,谢某驾驶轻型货车途经雨湖区某地段时,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了行人周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谢某忽视交通安全,在雨天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对前方的道路观察不足,采取措施不当,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周某安全意识薄弱,横过机动车道时未走人行横道,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因受害人家属与肇事司机谢某对民事赔偿部分无法协调一致,调解陷入僵局,交警部门及时与法院对接处理交通事故后续的民事赔偿问题,邀请法院参与调解。
交警部门办公室内周某的父母因周某去世而情绪非常激动,周某的母亲已经泣不成声,“儿子才26岁,已经定好了下半年要结婚,现在说没就没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我该怎么办啊!”
通过承办法官前期多次交流安抚,受害人家属暂时稳定了情绪,并表示希望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法院立即组织调解,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也派专人到场积极协调处理理赔事宜。
承办法官通过查看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等资料明确了双方责任,对赔偿的项目、标准和赔偿数额一一进行解答,在确保各方对赔偿数额清楚的基础上,与双方反复交流,耐心、细心地引导双方能够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
调解过程中,肇事司机谢某对自己的行为再三道歉,称事故发生后自己太懦弱,一直不敢面对死者家属,只委托村干部来处理此事,他会尽全力弥补错误。说着说着肇事司机谢某也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受害人家属看到肇事司机谢某诚恳态度,最终也接受了道歉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最终,在法院和交警部门的共同组织下,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家属89万元,肇事司机谢某当场赔偿受害人家属16万元(含先行支付的抢救费和丧葬费10万元)。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现赔偿款已全额支付到位。
楠竹山法庭将会继续发挥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的优势,积极联动交警部门,强化诉调对接,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纠能力,高效、快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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