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公安速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16:35:17 人气:3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朱元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元)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逃之夭夭,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追究,殊不知“法网恢恢”。7月19日7时10分,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报警人车辆被一辆黑色小车剐蹭。接警后,江垭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了现场,值班民警立刻展开调查。
7时30分,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再次接到报警,称在三官寺乡汽车酒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撞上路边护栏,造成了车头位置的严重变形、护栏受损、车上两名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两次接警的事故发生时间间隔不到20分钟,这让现场民警怀疑两起事故是否存在关联,于是值班民警通过监控比对和现场残骸鉴定,确定发生碰撞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唐某某,就是之前那起逃逸事故的肇事司机。
原来唐某某当天驾驶湘G51XX8号小型轿车自慈利县江垭镇集市出发武陵源区城区方向行驶,7时10分,车辆行驶至慈利县三官寺乡御龙大酒店门口路段时,与一辆从右侧一小路口汇入国道241线由卓某某驾驶的湘A5EXX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唐某某担心对方讹诈,于是作短暂停留后驶离了现场,却不曾想在驾车逃逸的过程中,由于心虚,操作不当碰撞到道路右侧的护栏,造成车辆、护栏受损,车上两人(苏某某、吴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姚某元酒后驾驶号牌为湘GD3XX9的小型客车沿慈利县零阳街道零阳大道自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石油公司红绿灯路口时,与在其前方正常行驶的姚某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和姚某清飞出十几米远,造成姚某清重伤,电动车报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姚某元怕暴露自己喝酒的事实直接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警后迅速通知值班民警出警,并启动侦察预案,值班民警立即带领出警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伤者情况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带领事故处理分队及特勤分队人员通过监控查询、卡口布控、巡逻布控等拉网式全程搜索,最终仅在事发后一小时二十分钟在慈利县某小区将肇事者姚某元抓获,抓获后办案人员立即对姚某元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86mg/100ml,随后民警将姚某某带往了慈利县人民医院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检结果为188.2mg/100ml。
目前,姚某元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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