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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积怨深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05 16:59:05 人气:251

来源:零陵区人民法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杨乔 郑炫程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乔 郑炫程)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土地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恶化升级,促进了乡里和谐。

零陵区富家桥镇某村民周某甲2020年建房时,因挖鱼塘和建房屋附属设施,毁坏占用了周某乙、杨某的部分土地,双方矛盾就此结下。近几年,周某乙多次向村镇及区里举报反映周某甲的违建行为并要求周某甲赔偿其损失,两家多次产生纠纷,积怨较深。村镇及区领导收到举报材料后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周某乙、杨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研判,理清矛盾症结,认为双方当事人存在亲戚关系,双方因涉土地纠纷产生矛盾,如果简单地将案件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矛盾、消除怨气,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双方长期和睦的角度出发,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面对面调解,针对双方的争执,结合法理、情理对双方进行劝解。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周某甲当场向原告周某乙及杨某支付补偿款10000元,原告周某乙及杨某承诺不再就周某甲建房一事主张任何民事权利。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土地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当事双方均表示认可与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