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临撤销缓刑社区矫正对象 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3-08-07 11:44:21 人气:2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易显满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易显满)7月26日,醴陵市检察院联合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濒临撤销缓刑社区矫正对象宁某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帮助其早日完成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
2022年10月,宁某某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至2025年10月20日。2022年12月、2023年1月,宁某某未按照信息化核查要求进行打卡签到,被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给予两次警告处罚。如仍不改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市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
为督促宁某某悬崖勒马,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对宁某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检察官通过查阅宁某某个人档案、询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其本人,核查社区矫正机构警告措施是否恰当,防止出现滥用惩戒权的问题。经核查,警告措施适当,宁某某本人无异议,没有违规滥用。
警示教育会上,检察官通过阐明监内和监外的差别,讲述不服从监管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督促宁某某服从监管,珍惜自由,以便顺利解矫。宁某某表示,在今后的考验期内,将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服从管理,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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