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报废车+违法载人” 常德桃花源交警查处一起三轮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8-25 15:07:26 人气:3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李红君 何颖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红君 何颖婷)
8月18日,常德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期且改变其外型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扣留该三轮摩托车,并对数起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警依法查处现场
当日15时58分许,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民警巡至辖区319国道小天鹅幼儿园路段时,发现一辆老旧的三轮摩托车车厢内载有两人其中还有一名儿童,大队执勤民警觉得甚是危险,于是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查,郭某(69岁)驾驶的湘J43***号三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期且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当即扣留了其三轮摩托车,对驾乘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车内共装载了2人,系其老伴和孙女。经了解,驾驶人郭某称其去辗米厂去辗米,顺便将老伴和孙女搭乘去医院买感冒药。
针对郭某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期且改变其外型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罚500元,驾驶报废车辆罚500元,改变车辆外型罚200元,摩托车违法载人罚100元,依法共计处1300元罚款。
随后,大队民警对该驾驶人郭某及其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无证驾驶、乘骑报废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将驾驶员郭某车上的大米用警车转运送至辗米厂,将郭某的老伴和其孙女用警车送至医院。
常德桃花源交警温馨提示:三轮车对于短途轻量运输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但其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并不适合人员乘坐,且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转弯或掉头时极易侧翻,引发乘员坠落等交通事故,如乘坐报废车辆出行,安全隐患更大,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群死群伤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规,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