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耐心沟通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3-08-29 14:23:50 人气:2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匡世平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匡世平)“樊法官,您好!园林公司的补偿款已全部拨付到位。”
“樊法官,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我们的补偿款今天下午到了我账上。”
8月23日,我们分别收到被告方负责人的微信留言和原告打来的电话,历时几个月的一起行政案件在7月份成功化解后,现在全部兑现到位,而且原被告双方对这个结果都很满意。我们开心地笑了,对于法官来说,没有什么比妥善化解一个纠纷更让人开心。
根据某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某园林公司种植的部分苗木所在地属于征收范围。某行政机关在对园林公司征收范围内的苗木进行补偿的过程中,项目施工单位因平整征收范围内土地,导致公司的部分苗木被掩埋。后园林公司找行政机关赔偿,双方对损失的范围和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园林公司遂诉至资兴法院。
这起园林公司诉行政机关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一案由我们负责承办。2022年12月6日,收到案件后,我们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并带领助理和书记员到现场查看。经过现场查看和了解双方诉求后,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因为双方预期差距比较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2023年1月4日,本案开庭。开庭后我们再次去了一趟现场,因双方分歧比较大,为妥善化解纠纷,于是引导他们对被掩埋的苗木损失进行鉴定,以便找到矛盾的争议焦点及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2月17日,双方申请鉴定,对被掩埋苗木的品种、数量等进行确认并选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我们多次电话和双方沟通,并带鉴定机构查看现场。
6月6日,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出来了,但双方对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认定的损失价值争议较大,园林公司认为价值过低,而行政机关认为填埋的部分没有这么多。
6月28日,我院与当地检察院、司法局签订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协议当天,郴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也正好在场,我们以此为契机,邀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我们一起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当日,在法、检双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初步调解意向,为下一步实质性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
7月19日,正式鉴定报告出来,双方对鉴定报告的结果都比较满意,我们又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我们围绕他们争议的焦点运用法律法规和现有案例,把“法理”向双方讲透,同时,耐心疏导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把“事理”向当事人讲清。当天,在我们的劝导下,他们初步形成了调解方案。
7月27日,双方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园林公司申请撤诉。后行政机关对补偿的金额进行报备,一个月之内全部支付到位。
回忆整个办案过程,从开始双方争议比较大,到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原被告双方都对此十分满意,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除了我们多次沟通,耐心做双方工作外,借助检察机关的力量也是成功的关键。在签订框架协议当天,法检联动一起组织双方调解,为整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健全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我院陆续与行政案件管辖区内的永兴、苏仙、桂阳、安仁、汝城、桂东等地的检察院、司法局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而这件只是其中的一件,我们将继续牢记使命,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就是我们努力的动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