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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优化营商环境,帮企助力在实处

发布时间:2023-08-29 14:25:06 人气:294

来源:新田县司法局 | 编辑:左爽 | 作者:朱顺鹏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顺鹏)近日,新田县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拿到执行地变更决定书后,非常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变更效率这么快,提交资料不久后就完成变更,真是太感谢了。”

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于2023年1月10日被依法执行社区矫正。因其在广东省东莞市经营餐饮公司,两地往返,多有不便,在社区矫正局的指导下,提交了执行地变更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新田县社矫局与东莞市社矫局沟通衔接,迅速完成了执行地变更。

据悉,新田县社区矫正局在对辖区内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时,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因在家服刑,今年已经错失好几个商单,为了帮企解困,新田县社矫局的干警向其详细的解读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涉及执行地变更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其特殊情况为其提出建议。在其提交材料后,新田县社矫局一周内为其办理完成变更手续,从而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今年以来,新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通过切实落地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贯彻帮扶理念、落实优化审批等措施,赢得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好评。下一步,新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好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份和谐互信,促进社区矫正与营商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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