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是家长必修课 少年法庭为爱发“令”
发布时间:2023-10-17 10:19:19 人气:25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谢佳唯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佳唯)10月13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诈骗罪案中向被告人熊某某的监护人即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据了解,该教育令是今年岳阳市首个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该案中,被告人熊某某的监护人熊某昌和刘某,在均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忽视了熊某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客观上对熊某某的身心健康发育形成伤害,君山法院遂发出《家庭教育令》。
熊某某的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令》后,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关爱,监督并纠正孩子可能出现的不良思想和行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该案也启示了未成年人监护人或父母,应当依法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主动关心和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的“三观”,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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