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法廉政官网!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当前位置:首页>>地域信息>>岳阳市

临湘市林业局查处首起损害古树案

发布时间:2023-10-24 11:18:10 人气:3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余伟明 王子延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余伟明  王子延 近日,临湘市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损害古树名木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9月份,临湘市羊楼司镇雅团村村民徐某某在明知涉案树种(女贞树)属于临湘市人民政府挂牌保护的国家三级保护古树的情况下,因其树冠分支垂落,挡住了其出行道路为由,用柴刀将垂落树枝砍伐,并用手折断,造成该古树受损。根据《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移植、采伐,攀树、折枝、挖根、剥树皮等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行为均属于禁止性行为。显然,村民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相关规定,属于损害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惩处。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认定,涉案古树损伤程度轻微,不足以影响其正常生长,临湘市林业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徐某某依法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本案办理期间,林业局执法人员始终把对当事人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及损害古树名木的法律后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徐某某在经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后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出书写检讨1000份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张贴宣传,并自愿成为该棵古树的义务管护员。

据悉,该案是《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临湘市林业局办理的首起损害古树名木案。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大自然和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是一地生态良好的标志和绿色名片,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重要价值,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将保护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成为国家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里程碑。2022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古树名保护办法》,要求将本省境内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全部挂牌、登记造册,纳入古树名木范围依法严格保护。

据临湘市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介绍:“目前,我市已有2084株古树名木被临湘市人民政府挂牌保护,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的管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