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履“醉”不改 吉首交警: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23-10-24 14:33:36 人气:26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张伟 杨海燕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伟 杨海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关于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但是总有人在挑战法律底线,或是心存侥幸、漠视安全,明明已经酒驾违法却不吸取教训,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近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查处一起二次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6日21时30分许,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吉首市东一环大汉新城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现场查获一辆涉嫌交通违法的湘UM9XX8小型普通客车,经对驾车男子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民警在对其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人向某竟然已有一次酒后驾驶的“前科”。据了解,向某曾在2019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交警部门查获。没想到,向某履教不改,竟再次饮酒驾驶。
目前,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吉首交警也在此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莫让今日的酒驾成为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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