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如砥,“枫景”如画
发布时间:2023-11-10 10:54:29 人气:26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李姜
年初,从城区法院交流到县法院,每次下乡去法庭都有种不一样的感受。清新的空气、幽香的花草、轻轻的炊烟,处处都是风景,让我心旷神怡,内心无比平静。很是治愈繁忙工作和陪伴青春期孩子带来的情绪后遗症,这应该就是来自大自然的治愈。
这次去的是曾被省高院授予的“枫桥式人民法庭”——青山桥法庭、石潭法庭。湘潭县一共设有 7 个基层法庭,每个法庭配备一个审判团队和两名法警,年均办案 300 余起。
地处湘潭县西南部的青山桥镇,面积 109.37 平方公里,有 5.1 万人,属于县域的“边陲小镇”。今天,青山桥法庭干警要去天塘村巡回审理一起因出行道路问题引起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这位忙着布置场地的小伙叫做聂青天,是一名 90 后的法警,“青天”这个名字与法庭工作特别契合,周一到周五他 24 小时都扎根法庭值守,其他干警则每天花 2 个小时往返县城和法庭之间
土地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村民之间因为宅基地、菜地边界问题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的事常有发生。相比城区法院,这里的大案、要案相对少一些,更多的是家常理短和鸡毛蒜皮。但这些小案都是老百姓的“大事”,必须得小案大办,于是,青山桥法庭庭长谭琪弋决定在天塘村部巡回审理,邀请乡里乡亲都来看个“热闹”、评个“理”。
印象深刻的是谭庭长和我汇报的第一个案子:一个村民建房挖地基时,把周边的土坡多刨了一点,结果把山上黄家祖坟底部挖空了,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坟主说影响了他家祖坟的风水,房主说他挖的是自家宅基地,对方的祖坟属于豪华墓。坟主投诉到国土、房主投诉到民政,协商不成最终到了法院。
在城区工作 18 年的我心想:“这都是些啥案子啊?”我给出的建议是只能调解。谭庭长去到了现场,看了建房证的四至和地基现状,测量了坟地的占地面积,还找到村支书了解了双方的家庭情况。
在乡村法庭,法官不能简单的发个传票和举证通知、坐堂审案,因为很多老百姓不懂什么是举证,他们只是单纯地认为,法庭就是个说理的地方。所以,乡村法官更多的是走出去,实地了解情况更是家常便饭。
情况摸清楚之后,谭庭长邀请了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民政局执法大队、国土办一起在村上开了一场协调会,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房主负责修筑两米的护坡,坟主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需要自行修缮,双方握手言和。
今天巡回开庭的案子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也达成了调解。趁着农忙时节,法庭的小伙伴们还去田间地头给老乡们送了普法资料。
法庭注重前沿服务,和乡镇、村等各部门协调联动的非常紧密,大家都认为,老百姓的事就得各部门商量着来办。在这种工作机制下,青山桥法庭的调解率达到了 74.61 %。
石潭法庭的庭长杨柳工作了 27 年,轮换了 3 个法庭,可谓是“前哨站”的“老口子”了。今天她和法警一起去到村上贴布告,村书记立马张罗着村民来围观。
今天杨庭长还有一个重要的事要与村支书交流,这是前阵子判决的一起健康权纠纷。罗娭毑和杨娭毑是邻居,因杨娭毑在池塘抽水浇树发生口角,杨娭毑持耙子冲至对方家前,用耙子将其大门打坏。事发当晚,罗娭毑就感到心悸胸闷,送到医院诊断为冠心病,并进行相关治疗。
法庭认为受伤结果与打门的行为没有必然联系,遂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医药费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不能完全接受判决结果,杨庭长这趟来就是请支书出面,一同从法理和情理做做解释工作,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村支书也向杨庭长反馈,他最近调解失败的一个赡养费纠纷,可能马上要到法庭来起诉了。
石潭法庭管辖着 3 个乡镇 93 个村,杨庭长保存着每个村干部的联系方式。我问村支书:“村上是否有调解员?” 他说:“村干部就是调解员,法庭和我们联系很多,大的纠纷都是我们一起调解。”
法庭和各村已经建立了良性互动,大矛盾有联调机制,小纠纷村上调解不好的,也会及时反馈给法庭。法庭判决的案子,也会及时和村上沟通,请村干部掌握好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事件。
今年来,石潭法庭的调撤率达到了 64.4 %,此外石潭法庭还新招募了一名专职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 84 件。
各个法庭正在稳步推进枫桥式法庭建设,射埠镇建立了“一二三”矛盾调处工作法、中路铺法庭建立了“乡贤调解”工作制、花石法庭与妇联共建“荷为贵”调解工作室,在这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中,七个法庭的平均调撤率为 70% 。
每天早晨,看着法庭的车辆从机关出发,奔赴到十里八乡。迎朝阳、送晚霞,将公平正义送到村落间;沐晨曦,披星光,用春风化雨解开万千结。青石如砥,为了莲乡“枫景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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