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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当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守护人” ——花垣县检察院联合住建部门会签协作机制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10 10:59:37 人气:29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梁玉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梁玉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察公益诉讼,提升花垣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11月8日下午,花垣县检察院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花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马继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志愿者等7人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视频,听取了花垣县检察院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就如何推动下一步工作的良性互动和沟通协作达成了共识。

唐金辉检察长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志愿者们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大时代、大背景的需要,要立足检察职能,有效激活行政机关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激发村民的文化自觉,共同做好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以文化赋能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马继国对花垣县检察院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保护圈”,将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的协同配合前移,将协作机制有效贯彻落实,更好形成保护合力。

据了解,花垣县检察院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签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工作质效、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围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领域,就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联合专项、信息共享、专业支持、案例发布、诉讼办案、组织保障等协作机制共提出17项协作内容,力求双方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监管保护合力,推进全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下一步,花垣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协同功能,聚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大局,不断探索和实践跨部门协作,逐步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多元化格局,为助推花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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