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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13 10:15:29 人气:27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舒钰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钰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8918日,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湖南某建设公司签订了《施工升降机安装合同书》,约定湖南某建设公司委托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安装施工升降机,用于其承建的汉寿某楼盘首期6#7#8#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20181025日在汉寿某楼盘6#7#8#楼栋施工现场安装完三台施工升降机,由此产生了安装费10.5万元,截止至2023年7月6日,湖南某建设公司只支付了10万元的安装费,尚欠5000元安装费。按照的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湖南某建设公司需向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合同安装费标的总额的10%的违约金,即10500元的违约金。后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多次索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为尽快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汉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认真倾听双方意见,本着“解民忧疏企困”的办案理念,结合案件情况拟定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承办法官从合同内容以及违约后果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要求当事人本着讲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事项,不能因一已之利而失去信用,从而带来极端的负面影响。

通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导,湖南某建设公司认识到自已失信的错误,请求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予以谅解,希望再给予一段时间的宽限期,一定会结清所欠款项。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湖南某建设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常德某建筑劳务公司施工升降机安装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94元,两项共计5094元

近年来,汉寿法院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各个阶段,发挥多元调解机制,实现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快慢分道,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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