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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司法局: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工程”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2-11-22 09:50:41 人气:382

来源:永州市司法局

法治护航为乡村振兴凝心聚力。近年来,永州市司法局在全市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系列活动,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制定“普法套餐”,编印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法》等普法读本和资料25万余份,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利用春节、农村法治宣传月、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1852余次,发布新媒体短视频580余期,推送普法动态2万余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000余篇,参与群众近80万人,全市人民群众均受益法治文化洗礼。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培育的宁远县中和镇坦坝村等6个村入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新田县中山街道谭田村等8个村(社区)入围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训10503名“法律明白人”为村民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市司法局送法下乡“三大工程”获评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示范项目。

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出台《永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条措施》等硬举措,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机构竭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 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79个,公共法律服务点3232个,公共法律“一小时”服务圈基本形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免费为乡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时间,承诺时限压减80%以上,全面实现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组建“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服务30余次,实地调研走访企业100余家,“把脉会诊”3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建议1200余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1200余万元。“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地见效,全市323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2022年,全市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法律合同2720个,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审查起草村民规约1.5万余个,调解村民矛盾纠纷3412起,发放宣传资料3.4万余份。

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和“全省通办”,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行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点援制”新模式,挑选业务精湛、热心于公益的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团队,受援人可在专家名册中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自行“点单”,接受法律援助服务。降低援助门槛,放宽困难标准,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指派、办结和监督,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案件办理过程更为透明。2022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5件,有效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施矛盾调处安民工程。针对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上升的趋势,大力加强专业性矛盾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排查纠纷全介入、实体网络齐推进、矛盾问题不上交”。根据农村并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冷水滩率先推行“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热心老人)人民调解员模式,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零陵实行“3+X”听证化积案机制,通过定案件、定人员、定调子“三定”模式,做实做细信访听证会,年均成功化解信访积案60余件。全市已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65个,年调解矛盾纠纷1.5余万件,调处成功率97.5%。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赋能,泽润百姓。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乡贤模范等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润三湘 助力乡村振兴”等各类法治活动,夯实了乡村振兴的基础,打通了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