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检察,能动履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28 10:15:28 人气:3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吴燕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燕)
在临澧县检察院案件调解室,肇事司机江某某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真诚悔过,并将6万余元赔偿款当场给付被害人家属。
调解现场
事情还要2022年1月的那一天,江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某路段行驶时与行人黄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江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临澧县公安局以江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时,县法院做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判决已生效,保险公司已按照判决书的内容赔偿到位,但肇事方个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款迟迟未给付,且双方因赔偿款数额问题互不相让,该案陷入僵局。
为了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与被害人近亲属、肇事司机进行协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现场签订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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