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套现代还信用卡6000余万元,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3-12-01 10:26:54 人气:26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廖伟鸿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廖伟鸿)
郴州一男子利用POS机为他人代还信用卡6000余万元,非法获利8万余元。近日,苏仙区检察院对曹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
曹某某在郴州市经营一家寄卖行从事典当业务。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曹某某以各种名义办理了10余台POS机。曹某某先垫资帮他人代还信用卡,又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刷卡将资金归还到自己控制的银行卡的账户,然后收取手续费。4年多时间内,曹某某非法从事资金结算金额共计6000余万元,非法获利8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终端机(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信用卡代还、养卡”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侵害银行消费信贷资金和持卡人财产,对国家金融资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还可能会导致因非法套现银行卡被银行冻结,影响使用,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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