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三抓实三强化”稳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3-12-12 11:03:50 人气:3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程艺辉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程艺辉)
苏仙区聚焦镇(街道)执法存在的“权限不清、运行不畅、力量分散”等问题,通过明确机构下沉力量、明确权责下放权限、明确机制下移重心,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运行体系。改革以来,镇(街道)执法办案从无到有,98%以上的行政执法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层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在服务经济发展、助力旅发大会中交出满意答卷,建成具有苏仙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突出“三个抓实”,构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系
一是抓实队伍建设。按照“镇队合一”的工作思路,苏仙区打破部门界限和编制限定,整合镇(街道)现有站所、区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队长由1名有执法经验的镇(街道)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执法队成员由有执法经验且持有执法证的镇(街道)工作人员组成。执法队下设办公室、一中队(市场监管执法)、二中队(自然资源执法)、机动中队(其他领域执法)和保障中队(法律支撑),形成“1+4”执法工作格局。
二是抓实制度流程。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工作原则,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区级各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符合基层特点的“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执法模式。建立法制审核会商、法律顾问律师参与审核等工作机制,围绕执法有章程、操作有模板、结果有量化,统一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各类执法要素。制定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人员考核监督等制度,确保职权下放“接得住、干得好”。
三是抓实清单管理。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的工作要求,苏仙区全面整合跨部门、跨领域执法权限,梳理出11个领域75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清单形式赋权镇(街道)集中行使,同步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区级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从制度层面实现执法监管“于法有据”。同时,以“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为框架,强化源头治理,打造工作亮点,将发生频率高、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易造成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的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实现“一张清单”管到底。
二、聚焦“三个强化”,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运行规范
一是强化网格支撑,处置覆盖更全面。以“网格化+执法”模式,带动法治力量下沉,将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治理网格深度融合,与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力量相互协作,形成常态化的“网格吹哨、执法响应、法律服务”工作联动,有效推动执法关口前移,执法触角全域覆盖。网格员实时发现、收集问题线索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形成“多员合一网”协同作战模式。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联动执法更精准。围绕“一专多能”岗位要求,开展多元执法培训,定期举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全面解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讲解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效力、自由裁量、动作流程。同时,对基层治理中所面临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处置”执法事项,以案例分析、执法交流、技能比武等方式进行解读,推行“工具书”“手把手”式业务指导,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专业化、精准化。
三是强化队伍合力,管理协同更高效。执法队在镇(街道)的领导下统一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有效解决多头执法、力量分散问题,实现“散兵作战”向“精兵聚合”转变。坚持“定岗、定责、定人”的管理方式,打破条线壁垒,强化协同配合,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在旅发大会期间,集中开展规范景点经营秩序125场次,整治占道经营90起、处理文旅矛盾纠纷66起、拆违拆旧941处、查处消防安全隐患4起,劝导违停车辆800余辆、疏导交通200余次,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营造了舒心放心旅游环境。
三、实现“三个转变”,凸显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成效
一是从单一执法滞后性到综合执法时效性的转变。综合执法与网格管理协作配合,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推进执法工作前移,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协调解决在一线、工作推动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形成基层治理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是从部门检查“多头查”到联合检查“查一次”的转变。一支队伍管执法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切口,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杜绝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和执法扰企扰民现象。
三是从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到“看得见、管得好”的转变。赋予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有利于及时解决和处置一些苗头性问题和矛盾,使基层工作由“被动应对”变为“能动有为”,通过执法职权下放,形成了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早发现、敢上手、能制止”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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