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法院这项工作获全省推介!
发布时间:2023-12-14 10:49:00 人气:2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谭 丽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 丽)
12月5日,湖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永兴法院作为全省14家单位之一、郴州唯一一家法院获书面介绍推广。
近年来,永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府院协调机制,畅通诉调对接互动机制,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挂牌成立首个园区法官工作室,主动深入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平台服务。
设立4个诉前调解室,配备了10名调解员,同时聘请了2名专职调解员,线下与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引进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依托县诉源治理中心将民事案件诉前委派到各乡镇先行调解,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诉求,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外、调解在事前。
二是发动基层力量参与调解。
针对乡镇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经济活动相对不活跃,案件类型相对单一的情况,依靠基层调解组织,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利用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对本地民风民情了解充分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争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成讼”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新局面。
三是走访推介并行促进解纷。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千人包千村、万警进万家”大走访办实事活动,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法院干警们入户走访过程中,既征集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等,又大力推广“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切实做到“走”有目的、“解”有措施、“调”有效果。例如本院干警深入荷叶塘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一起因土地流转问题产生的矛盾,立即引导村民在“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平台上传了自己的诉求,并详细记录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问题初发时间、原因等等。后续在下乡走访中,与村干部一起分别同双方沟通确定好调解意愿后,组织双方到村委会办公室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随着“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应用的大力推广,越来越多矛盾纠纷将会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四是入驻园区化解涉企纠纷。
2022年8月,永兴法院挂牌成立首个园区法官工作室,驻园区法官除履行好审判职能,开展好法治宣传外,每月固定到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主动深入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做到企业有所需、法官有所应,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园区,做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2022年以来,园区法官工作室共化解涉企矛盾68件,调解处理56件,涉案标的1.2亿余元。永兴县某银业公司诉山东招远某矿业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因涉案标的达8000余万元,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并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加强府院协调机制,强化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联络畅通诉调对接互动机制,借助多方力量,及时掌握矛盾纠纷,通过上门宣传、就地化解、情感说服等方式,有效解决纠纷,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仅节约了诉讼资源,减轻群众诉讼成本,也避免了双方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让纠纷得到切实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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