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两长”同庭履职+直播 超30万人在线围观!
发布时间:2023-12-21 09:51:55 人气:3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谢佳唯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佳唯)12月8日,君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独任审理,君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靖出庭支持公诉。此次庭审是君山法院首次采用VR技术全程直播庭审,线上吸引了超30万人通过手机360度全景沉浸式“云观看”,线下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渔政站、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参加旁听。
该案中,公诉方指控,2022年11月9日17时许,被告人毛某兵邀请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到东洞庭湖扁山水域用三重刺网捕鱼,2022年11月10日1时许,被告人毛某兵在实施非法捕捞时被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三重刺网1副、蛇皮袋4个,渔获物共计100.4公斤。被告人方某良、谢某华闻讯逃跑后于当天主动投案自首。
经岳阳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核准,非法捕捞的水域位于“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经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认定,该案中所涉渔具三重刺网为禁用渔具。
君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兵、谢某华、方某良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兵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愿意接受处罚,自愿承担生态损害修复义务,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宽处理。
本案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判处被告人毛某兵拘役二个月;判处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100.4公斤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此次庭审,君山法院开启科技赋能庭审新模式,充分运用无纸化系统进行电子证据展示及电子签名确认等,庭审质效显著提升。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