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以高质量法治督察 助力高水平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22 11:00:35 人气:292
来源:新田县司法局 | 编辑:左爽 | 作者:刘志军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志军)近年来,新田坚持把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督察机制、建强督察队伍、优化督察方式等措施,充分释放督察效能,为构建县乡两级法治督察工作格局,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新田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建机制,优流程,推动督察工作规范高效。新田县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出台《新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督察制度》《关于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巡察监督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拓展督察的广度、深度和专业度。构建起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具体负责,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督察工作体系,形成了“计划报批→督察准备→实地督察→督察通报→督察反馈→督促整改→绩效扣分”一整套督察工作闭环,实现了从督察机制到督察流程再到督察问效的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夯基础、强队伍,促进督察质效大幅提升。新田县坚持把督察队伍建设作为督察质效提升的重要推手,通过组建“新田县法治督察人才库”,健全督察人员选派、培训和交流制度,形成了县委依法治县办领导亲自带队、法治部门骨干分工协作的督察工作格局。在督察人员选派上,既抽调业务特长、具有督察经验的人员参加督察,又引入“新鲜血液”在督察实战中提升本领,积累经验。在督察人员分工上,充分考虑督察人员专业特长、任职经历和个人能力素质,科学统筹安排督察任务,做到人尽其才、善其所长。同时通过督察前培训、督察中交流、督察后座谈,不断提升督察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督察质效大幅提升。
抓整改,求实效,确保督察效能充分释放。新田县始终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衡量督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对督察发现问题,一手采取现场反馈、督察通报、跟踪问效和督察公开等软措施,通过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另一手用好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回头看”等硬措施,开展严肃问责追责,形成有效震慑,坚决避免督察声势大,但整改无人推进、任务无人落实、违纪无人追责的情况。同时用好激励措施,将整改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整改积极性,切实推动督察解决真问题、释放真效能。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