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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02 10:47:25 人气:25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昕)12月28日,湘潭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新天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睿主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谷国文出席。

会议对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湘潭县人民法院、湘乡市司法局山枣司法所、韶山市韶山乡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雨湖区委政法委、岳塘区宝塔街道围绕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袁新天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在深化认识中坚决扛牢职责使命。清醒认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适应社会治理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好基层综治中心在社会治理中前沿阵地和中心枢纽作用,统筹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把握科学内涵,贯彻实践要求,在紧扣重点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在前,突出源头、注重排查、强化预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切实做到应调尽调;坚持运用法治,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行,优化流程、加强衔接,完善立法、加强普法,把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从根本上实现定纷止争;坚持就地解决,通过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充实基层政法力量、动员基层广泛参与等手段,实现矛盾不上交。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在综合施策中推进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把平台整合好、把功能融合好、把力量聚合好,从“数量整合”和“质量提升”维度,深化集约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向“融合发力”转变;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不断完善闭环处理、内部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加强综治中心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管事;进一步强化信息支撑,加强数据归集、强化信息共享、丰富智能应用,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综治中心注入新动能,提升社会治理质效。要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在担当履职中确保工作实绩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协同发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在推动条线平台有机整合、数据联通共享、充实基层力量等方面共同发力,解决基层综治中心建设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打造特色亮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品牌意识,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实践,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枫桥式乡镇(街道)”“枫桥式村(社区)”“枫桥式基层单位”等创建活动,挖掘、培育、选树一批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提炼、集成、推广一批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整体水平。 

市委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县市区委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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