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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硬核”腾房排除妨害

发布时间:2024-01-02 10:56:02 人气:277

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符伶俐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符伶俐)12月27日,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涉纠纷十余年的房产被依法强制腾空,帮助申请执行人排除房屋占有,真正实现法院依法判决权益。

潘某1与潘某2系兄弟,涉案房屋原为潘某1(居住台湾,已病故)所有,并将该房供潘某2使用或居住。此后,被执行人金某(潘某2之继母)、潘某4(潘某2之子)长期居住该房屋。2006年7月,潘某1之子潘某3与申请执行人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杨某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杨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多次请求二被执行人从房屋搬离,金某、潘某4拒不从房屋搬出,杨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金某、潘某4停止对房屋的非法占有,并向道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二被执行人以该房屋为潘某2所建为由,拒不搬离。2009年,被执行人潘某2曾因此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后仍拒不搬离,围绕该房屋搬离的诉讼执行已有10余年,跨越三代人,仍未执行完毕。

2022年3月,该院对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对二被申请人释法明理,但其坚持诉称其房屋为潘某1所建,且被申请人年岁已大、身体状态不好,抵触心理较大,如直接强制其办理房屋,恐出现意外事件,故该案执行一度停滞。被执行人金某、潘某2先后过世,同年11月,执行法官在此前往争议房屋粘贴限期搬离公告,但到期被执行人仍未主动搬离,12月,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向房屋占用人潘某4及潘某2的两个女儿送达告知书,均拒不配合,经研究决定依法对该房屋强制腾房。

为确保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执行法官制定合理执行方案,多次前往镇政府、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12月27日上午七点三十分,道县人民法院出动28名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在镇政府、村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干警们按照执行预案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干警们对涉案房屋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配合当事人将物品办理装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存放保管,并对执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依法、透明,最终房屋顺利腾空,至此长达十余年的案件完成执结。因执行工作声势浩大,迎来同村村民围观,现场总指挥、副院长蒋汉国为围观群众释法明理,并对相关法律进行普法宣传,得到了围观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的开展,展现了道县人民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下一步,道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迎难而上,以坚定的态度,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运用强制措施,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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