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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花炮企业,千里追回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4-01-18 15:32:18 人气:3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鹿卓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鹿卓)近日,醴陵法院执行干警乘坐了18个小时火车抵达广东省兴宁市,在兴宁法院的协助下,为醴陵某烟花鞭炮厂追回货款10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朱某与罗某系夫妻关系,罗某是兴宁某烟花爆竹经营部的经营者。2020年12月,朱某为该营业部向醴陵某烟花鞭炮厂购买烟花爆竹,货值近14万元。但朱某、罗某夫妻二人支付2万余元后,便不再支付。醴陵某烟花鞭炮厂多次催要无果,便将朱某、罗某夫妻二人及兴宁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罗某夫妻二人及兴宁某烟花爆竹经营部仍未按判决支付货款,醴陵某烟花鞭炮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以朱某、罗某夫妻二人为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案众多,其名下财产皆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无法在本案中处置。面对困境,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过先期调查,发现兴宁某烟花爆竹经营部生意红火,所雇佣的工作人员便有四五名,执行法官猜测其定有营业额进账他处。为防止财产转移,执行法官不敢耽搁,连夜组织警力乘坐火车抵达兴宁。18个小时的车程并未让执行干警有片刻松懈,他们抵达后立即前往兴宁法院沟通执行方案。

“帅局长,为防止惊动被执行人,我建议我们分头行动,我先自行乘车前往该营业部,确认朱某、罗某在店后,再请贵院协助执行!”

“好的,我们一定配合!”

两地执行干警迅速达成一致。

抵达该营业部附近后,透过车窗,执行法官看到了罗某的身影,便立即下车,将罗某及正在营业部茶室会客的朱某带至兴宁法院。

在协商过程中,朱某、罗某夫妇二人坚称自己没钱,营业额是直接进入营业部的投资人帐户,与朱某夫妻二人无关,仅能筹借部分资金偿还。但醴陵某烟花鞭炮厂负责人邓某表示,朱某一再违约,不愿再作让步。

双方协商进入僵局,执行法官与兴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帅威只好分头找双方进行沟通。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朱某现场向邓某支付10万元,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从兴宁法院出来时已是万家灯火,虽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但醴陵法院兴宁法院干警心中却丝毫不觉疲惫。邓某也激动地表示:“若非你们远道而来,这钱我肯定要不到了,太谢谢你们了!”

年关将至,花炮行业产销两旺,醴陵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花炮行业保驾护航,纾困解难,为企业营造高效便利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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