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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猥亵未成年学生 获刑8年并终身禁业 攸县法院判决系全省首例

发布时间:2022-12-09 09:54:25 人气:36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 侯敏娜 邓画文 王牧野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侯敏娜 邓画文 王牧野)11月28日,攸县法院对一起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开庭并宣判,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判决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从业禁止意见》后,全省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适用从业禁止的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5月,攸县某中学教师周某某多次利用其教师身份,在办公室采取摸胸、搂抱等行为,猥亵、强制猥亵未成年女生,其中多人未满14周岁。2022年7月,周某某被抓获归案。

本案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从业禁止,不仅是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回归社会后行为的严格限制,也是希望唤起社会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重视。《从业禁止意见》施行后,法院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教育部门的衔接,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工犯罪记录查询制度,扎紧、扎实、扎密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防护网,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立体格局,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