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合作桥乡:践行“枫桥经验” 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04-07 13:49:16 人气:2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李哲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李哲
近年来,永定区合作桥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思路、新路径,全力作好基层治理这篇文章,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压舱石”
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合作桥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压实责任体系,以党建引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强大合力。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将基层治理作为乡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不断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基层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强大合力。做实网格服务,延伸治理末梢。按照“就近、就便、就熟”原则,搭建了乡村两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全乡8个村共划分了45个网格,由党员、村组长、乡贤、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组成的66名网格员,每月到“微网格”履行好“4+N”职责。2023年,全乡网格员共化解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80余起,真正让党建活力渗透到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推行屋场议事,夯实平安根基。创新推出屋场议事制度,即每月由乡班子成员带领政府干部在所联系的村固定开展一天察民情、听民意、释民惑、解民忧、聚民力的下村走访,和村干部、村民围坐同“一条板凳”,召开屋场议事会,做到会前收集问题、会中解决问题、会后跟踪问题,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推动关口前移,打通基层治理“中梗阻”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合作桥乡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坚持预防在先、紧盯源头、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新导向,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落实“坐班接访”,解决群众急愁盼。严格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坐班接访制,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两名基层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在信访室随时为群众提供来访接待、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条龙”服务,基本实现群众信访“只进一扇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2023年,解决全乡群众急难愁盼事件113起,架起了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践行“带案下访”,走进群众听心声。针对群众身边“老大难”的历史遗留矛盾,合作桥乡采取干部“下访”替群众“上访”,从在办公室看“转播”到现场“直播”的方法,“眼睛向下”“脚步向前”深入田间地头、走街串巷现场办公,当即就看、马上办公,做到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解决多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巧用“望闻问切”,妙为群众“开良方”。“望民情”,通过微网格全面梳理收集全乡突出纠纷隐患类型,围绕重点领域和敏感问题,做到重点群体勤走访。“闻民声”,利用群众来访台账,将群众“心声”归集整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联系沟通反馈矛盾处置阶段性进展,形成良性互动。“问民需”,开展网格员入户走访,多问群众政策需求,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更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服务。“切症结”,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关键“症结”,网格员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化的纠纷调解方案,让问题标本兼治。
强化共建共治,汇聚基层治理“共同体”
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为创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合作桥乡打造“基层治理+555”典型工作法,以“品牌化”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汇聚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联动“5个治理”,多维提升治理效能。全乡将“自治”激发治理活力,“政治”筑牢治理基础,“德治”激发治理动力,“法治”提高治理水平,“智治”提升治理效能融为一体,提升基层治理的内生力。聚焦“5个到户”,巩固拓展治理成果。在全乡做实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机制,厚植了坚实的群众基础,畅通社会治理“最后一步”。打造“5个举措”,创新优化治理路径。截至目前,全乡已成立乡级志愿服务队8支,宣讲队伍2支,村级志愿服务32支,以乡、村两级为单元,依托合作桥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平台,开展文明实践讲理论、奏响主旋律,评先进、树文明新风,帮难事、凝聚正能量,行好事、助推居民自治,庆喜事、弘扬传统文化“五个一”工作举措,2023年,围绕平安建设、法律宣传、文明创建、美丽永定等主题,组织开展街头文明宣讲、铲除小广告、走村入户发放文明宣传手册、调查问卷、应知应会等知识、普及政策法规等宣传志愿服务100余场,汇聚了基层治理新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同频同振,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