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法院:多方联动 执行和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07 14:00:41 人气:3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李辉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李辉)
近日,资兴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兴宁镇某村,现场执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付案款。
申请执行人黄某夫妇与被执行人刘某夫妇系隔壁邻居。2022年8月,黄某夫妇一岁多的儿子小军(化名)意外溺亡在邻居刘某夫妇家前院的鱼池中。资兴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夫妇赔偿黄某夫妇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刘某夫妇不服,先后提起二审、再审,均被驳回。判决生效后,刘某夫妇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黄某夫妇遂向资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财产查控,未发现刘某夫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刘某夫妇对判决不服,十分抗拒法院执行,以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多次到双方家中组织调解,双方矛盾虽有所缓和,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执行局局长曹庚雄决定多方联动,邀请资兴市党代表欧教兵和兴宁镇司法所所长谢邡雄共同参与见证执行,并与支村两委干部再次组织双方和解,经过大家2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资兴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扎实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提升年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办好暖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实事,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