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法院专题开放日,携手“共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4-04-22 10:35:03 人气:2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蔡艳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艳)
法院是如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
妇女儿童有急难问题时,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这些问题,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在4月16日开展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中给出了答案。区妇联干部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工作机制。
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上午九点,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承办法官刘旭的组织下,双方围绕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本案中,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婚生子一直由王某某独自抚养,张某某一直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故王某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该案为抚养费纠纷,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组织调解
为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协同妇联代表,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室,由调解员杨卜兴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细致询问得知张某某并不是不想给孩子抚养费,只是目前还没有支付能力。杨卜兴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释法析理,安抚情绪,明确表示,双方虽离婚不再共同生活,但父母对子女的抚育负有法定责任,双方均应尽力而为。经过区妇联、法院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抚养费的金额和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副院长周平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屈原法院婚姻家庭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特别介绍了屈原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九项工作举措,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受邀代表纷纷表示赞同,并结合各自工作,围绕有效引入心理疏导教育、预防和防范家庭暴力、部门协作、法治宣传等问题深入探讨,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活动是屈原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的履职体现,也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联动预防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屈原法院将继续与区妇联建立完善沟通合作机制,深化“法院+妇联+人大代表+社区”多方合作解纷模式,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筑牢妇女儿童维权屏障。
一审:许新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