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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小酒虽好,可不要贪杯!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8:46 人气:19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周维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维)夏夜是社交频繁的时节,当白天的炎热逐渐褪去,晚风习习中人们总会想用沁凉的酒驱赶身心的燥热,三五好友打开话匣子,带走一天的疲惫和烦恼。然而,在这美好的夜晚却有人借着酒劲行为失控,将寻衅滋事当做了释放的方式。肆意挑战社会秩序与他人的人身权益,法理难容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2024年8月9日凌晨二点,左某等十余人在湘阴县某饭店宵夜,至结束时共饮啤酒一百余瓶,结账后仍兴致高昂准备去KTV唱歌。一行人在饭店门口与另一群来宵夜的陌生人照面后,左某以为对方有人指了他的鼻子,遂借着酒劲将其中一人打翻在地。与左某同去宵夜的刘某、周某、朱某见状,一起对对方的两男一女进行殴打。稍后警察赶到现场,但实施殴打行为的左某等四人均已驾车逃窜。

凌晨三点,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经对现场人员进行询问,确定了左某等四人的身份,并将伤者送至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法医鉴定,被打伤的王某为二级轻伤,周某和冯某为轻微伤。

该案系酒后寻衅滋事,属于夏季多发性的典型案件。城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小组,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摸排线索和布控,于8月15日、20日、27日及9月10日分别将涉案的左某、刘某、周某、朱某抓获,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至此该案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

酒后寻衅滋事不是展示勇气和魅力的方式,而是愚蠢和无知的体现。当酒精遇上恶意,法律的制裁不会因醉酒而有所宽容。因此,警方呼吁大家:理性饮酒,尊重他人,遵守法律。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