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新时代少年增强法治意识——检察长上开学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4-09-19 10:53:52 人气:2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胡月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从娃娃抓起”重要指示精神,9月13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斌携副检察长陈雅、检委会专职委员谢治中及未检干警来到涟源市第一中学,为同学们展开一堂主题为“增强法治意识 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的法治宣讲课。
课上,廖斌从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入手,用鲜活的案例为大家敲响警钟,针对当今社会在未成年群体中易发的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告诉大家如何辨别、以及面对这类问题时应该怎么做。深入浅出地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他告诉同学们,法律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深植于每个国民心中的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和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仰,是一个国家强大的标志;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法律的强制性会让人心中敬畏,规范人的行为,从而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法律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生活中难以调解的问题和矛盾,需要通过法律来定纷止争、明确权利义务、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的存在能够充分保障和尊重公民人身安全与权利,弘扬社会正气,消除社会戾气,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引领社会公众养成保护弱势群体的风尚;法律刚正不阿但绝不是冷冰冰的,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是,当一个本性善良的公民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时,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应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体现人文关怀,让法律释放出它的温度。
涟源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梁丹为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斌颁发聘书
“几个亲朋好友在一起吃饭喝酒,其中一人因为喝酒过量猝死了,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在座的同学们都还是未成年人,如果我们在看网络直播时,给过主播打赏,家长能否把钱要回来呢?”
“我们同学间下课后一起打篮球,在抢球时摔伤,能否要求一起打球的同学赔偿医疗费呢?”
检察官与同学们亲切互动,一中学子踊跃答题,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这堂法治课,不仅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与重要性,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让大家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涟源检察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把法治宣传带去更多地方,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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