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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市法庭: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为民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4-11-07 09:45:13 人气:2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欧阳苗)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10月30日,湘乡市人民法院潭市法庭巡回审理了五起金融借款系列案件。法庭干警把审判庭设置在了壶天镇政府会议室,将司法审判、普法宣传合为一体,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本次巡回法庭审理的是原、被告双方均在壶天镇的金融借款系列案件,壶天地处偏远乡镇,离潭市审判庭距离较远且交通不便,而且大多数村民仍然抱着借了银行的钱不用还的心态,相互攀比。承办法官左强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提前与壶天镇党委、政府及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将法庭设立在壶天镇政府会议室,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案件,以此方便人民群众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节约时间。

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原则,在庭审开始前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了解被告经济条件和未能按时归还借款的实际原因,向被告释明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条文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有两个案件的被告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后,提出了还款方案,并表示愿意与原告调解还款。后续潭市法庭也会跟进回访原告,督促被告主动履行调解义务,做到案结事了,不进入执行程序。

对于协商未果的案件,承办法官以巡回审理方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庭调查及举证质证,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答辩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潭市法庭干警结合审判和执行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普法,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普及金融借款等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为旁听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巡回审判体现的是司法为民的宗旨,送出的是便民,收到的是民心。下一步,潭市法庭将会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庭搬出审判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重点选取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婚姻家事纠纷等群众热点关注的典型案件,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旁听庭审,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同时,促使庭审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