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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生命当儿戏! 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驶不得”

发布时间:2022-12-23 14:02:00 人气:4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朱元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元)对于短途轻量的运输工作,农用车、三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但你是否知道,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的农用车、三轮车是严禁载人的。可总有人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把农用车、三轮车当成载人出行的工具,认为路程不远,载几个人没有关系。

12月18日11时许,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零阳中队民警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拖拉机违法载人,迅速将其拦截进行检查,现场民警对司机刘某及5名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刘某带回交警队接受调查。据刘某供述,当天刘某驾驶号牌为湘XXXXXX拖拉机从家中出发前往慈利县笔架山海军基地运输施工垃圾,约两小时后准备返程,返程途中一名石门籍贯的工人请求刘某搭载他们至工业园路段的加油站处坐班车回石门,于是刘某搭载五名石门籍的工人往工业园方向行驶。11时40分左右行驶至迎宾大道工业园路段时被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零阳中队巡逻民警发现并拦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刘某因拖拉机违法载人被处以100元罚款。

当天12时许,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津铺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后斗在没有任何防护装置的情况下非法搭载4名乘客,随即巡逻民警喊话要求其缓慢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现场,民警责令驾驶员席某将搭载人员转运,并结合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案例耐心地对席某和坐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据席某交代,他也知道农用三轮车不能载人,当天带着家人准备从东岳观镇广东村前往通津铺星月村走亲戚,为了省钱省事且路途比较近,就抱着侥幸心理载上了家人。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席某因酒后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对席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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