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合议庭提升破产案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06 10:43:42 人气:18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向波勇 刘婧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波勇 刘婧)株洲市石峰区法院近期成立执破融合合议庭,负责办理执行终本的执行转破产(清算、重整)、执行转强制清算案件。
执破融合合议庭使“执转破”工作机制提档升级。
执破融合合议庭采取3+1+X模式,即由3名员额法官(两名破产法官、1名执行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组成,专门负责办理执转破案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从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抽调若干名书记员办理辅助事务。有效实现执转破案件的筛查、甄别,当事人的破产释明、移送材料以及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审理等工作一体化办理,从而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按照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执行法官负责“执转破”案件的甄别、筛选,并参与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破产法官负责立案及破产案件的审理。执行阶段与破产审理阶段的财产查控、审计评估、财产处置等互通互认,助力审判、执行和破产3种程序的有序衔接。
成立执破融合合议庭是“执转破”工作机制的提档升级,是推进化解执行积案、加速“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务举措,是深入法治化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此举对于更加精准地服务和救治企业,释放有限市场要素,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有重要意义。石峰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和执行局将认真履行职责,能动发挥职能,持续深化协同合作,共筑司法保护企业的坚固“堤坝”。
下一步,石峰区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执转破”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人员直通、职责直通、销案直通的执破融合+快审快结石峰品牌。同时依托执破融合合议庭,发挥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优势叠加效应,实质化解执行积案难案,实现市场主体的挽救或出清,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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