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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证据不足不立案?法援律师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5-02-25 08:48:50 人气:1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戚薇)近日,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为受害人谢某某争取到了应得的民事赔偿,再次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4年4月30日晚,受害人谢某某与余某因争执发生冲突,谢某某被余某踢倒在地,导致双下肢麻木、活动受限。经专业机构鉴定,谢某某的伤情被确认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然而,由于缺乏直接证据,韶山市公安局银田派出所未能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且双方调解也未能达成任何结果。这让谢某某感到状告无门,整日忧心忡忡。

在困境中,谢某某于2024年10月16日向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在仔细审核案件后,迅速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法润三湘”志愿者律师伍曾嵘承办此案。伍律师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后,建议谢某某向法院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并精心代书了诉讼状,向法院递交了相关材料。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伍律师全面收集了案件证据,明确了争议焦点,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他充分展示了所收集的证据,有力反驳了余某的抗辩,为谢某某争取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结合伍律师提交的证据,法院认定余某对谢某某实施侵权行为具有高度可能性,且损害后果与余某的行为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2025年2月11日,韶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余某予以谢某某数万元的民事赔偿。

据统计,2024年韶山市司法局不断拓宽案源、切实提升援助案件质量,全年共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办理案件24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案件优良率高达80%,位居湘潭市前列。此外,韶山市司法局还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下一步,韶山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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