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供销社: 春耕备耕在“供”与“销”的辩证法中要“效力”
发布时间:2025-03-03 09:39:07 人气:8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李丽华 张一多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丽华 张一多)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正当时。仲春之际,草长莺飞,步入北湖区同心瑶族村,一片片春意盎然,一幅幅忙碌景致。
同心瑶族村地处西南山区,农田呈大片集中、小块分散两大特点。山区孕育了村民淳厚质朴的习性,她们精打细算过日子。面对小而散的耕作田地,各家农作物对肥料需求量相对不多,进城购置肥料不划算,同心村供销社应势而为、迎难而上,农资配送站由此应运而成。
“我们农资配送站的化肥种类繁多,各类农药也比较齐全。”北湖区供销社同心瑶族村农资配送站负责人邓君帅介绍,价格较为实惠,尿素同比每包下降7元、含氯复合肥每包下降15元,每逢三、六、九赶集,前来购买化肥、农药的村民更是络绎不绝。
为保障春耕生产,该站储备了化肥60余吨和价值7万余元的农药,并每天根据销量动态补货,确保周边6个村村民的生产所需。
位于一大片农田交汇中心的十寺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们正在忙着检修农机,为春耕机插机抛做准备。据十寺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邓旭明介绍,去年,他们在北湖区供销部门的政策帮扶下,领到了机插机抛补贴42000元,今年政策补贴提高到了45元每亩,在种植面积上扩大到了1600亩,种粮的信心更足、步履更稳了。
从北湖区供销社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助农作用,与郴州市新三湘公司合作,储备足量的化肥等物资,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应保尽保。
在“供”字上善做文章,“销”字上更显智慧。
“供”与“销”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互为依存和相互促进关系,没有供应,销售就无法进行,没有销售,供应就失去了意义,两者共同构成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过程,并从中实现价值。北湖区供销社在“供”与“销”的辩证法中,既谋好了局,又找准了路,更促成了事,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精细化服务和布设网点、增设渠道的方式,确保日常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确保供应链的顺畅运作,走出一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供销发展新路径。
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同时,北湖区供销社还依托基层社,大力开展优质特色产品的品牌化、市场化营销,精心培育塑强“蜂舞甜蜜蜜”“过山瑶”“瑶浴”“瑶茶”等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特色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据悉,近年来,北湖区供销社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乡村群众持续增收的良好势头,坚持以“为农、务农、姓农”为宗旨,在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方面狠下功夫,全力做好“销”字文章。如此一来,使区域内特色产品的销售渠道更“通”,让农户的钱袋子更“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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