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规范监管 常德公布“十项措施”维护商企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3-28 08:55:15 人气:30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彭晖 杨雄源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周芝华 通讯员彭晖 杨雄源)
3月27日,常德市司法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常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十项措施”结合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发布,也是常德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专门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全周期、全方位、全领域的监督管理。
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洋廷主持,市司法局局长孙权新就“十项措施”具体内容进行了发布和解读,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徐英结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报了全市“扫码入企”和实施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局长孙权新还就如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中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如何落实“十项措施”及监督情况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十项措施”的出台,是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项措施”主要分三个方面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规范和监督。一是强化“事前”监管,实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明确要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日常涉企检查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切实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定出台《常德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九小”场所、娱乐场所、餐饮安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等领域为切入点,统筹开展全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行差异化涉企行政检查,探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根据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分级分类将信用良好、守法经营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纳入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再对“白名单”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现场检查。二是规范“事中”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涉企检查扫码入企制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格坚持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理念,全面落实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制度;推行涉企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整改途径、内容、要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三是完善“事后”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2025年将开展教育、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三个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检查,就执法问题进行通报;严格涉企行政执法罚没收入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没收等指标,不得实施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违法活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正负面典型案例;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督促督办、责任追究等流程机制,及时办理涉企投诉举报,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项措施”是全市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和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后续,市司法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积极推进“十项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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