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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多措并举 实质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12-29 11:31:26 人气:4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实习编辑:杨歌 | 作者:郑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郑丹)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等人身损害纠纷一案,经鼎城法院判决确认黄某某为陈某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构成一级伤残,陈某某需赔偿黄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十余万元。 但陈某某一直拒绝履行法定判决,黄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向鼎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某为黄某某购买了意外伤害险,遂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陈某某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陈某某5万元。另外,考虑到陈某某构成一级伤残,且是60余岁的老人,现长期卧病在床,家庭状况十分困难,执行法官遂帮助陈某某向本地区委政法委申请了司法救助。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调解,并告知陈某某继续拒不履行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陈某某同意向黄某某赔付17万元。     

 鼎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兑现当事人的权益,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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