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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商会”联动调解 破冰企业货款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20 16:26:12 人气: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张存金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存金)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与衡阳市职业经理人协会通力协作,运用法院+商会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衡阳某电缆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为两家企业卸下诉讼包袱,重新架起了合作互信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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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衡阳某电缆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于202411月签订《电力电缆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衡阳某电缆公司负责向某建筑公司供货,并开具相应发票,截至2024126日,衡阳某电缆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价值80余万元货物,并开具相应发票。根据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应于202536日付清全部货款。付款期限届满后,某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付款,故衡阳某电缆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某建筑公司按约付清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判决虽易,但可能导致两家企业关系破裂,甚至影响企业后续经营与发展。为寻求最优解,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经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迅速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该案委托至衡阳市职业经理人协会进行先行调解。

衡阳市职业经理人协会接到委托后,立即指派了一名资深调解员进行调解。该调解员并未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剖析纠纷根源,从维系商业合作、共渡时艰的角度出发,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多轮沟通。一方面,引导衡阳某电缆公司理解建筑行业当前面临的普遍性资金压力,希望其能在付款期限上给予适当宽延;另一方面,向建筑公司明晰法律责任,告诫其拖欠货款不仅需要承担违约金,更会损害企业长期积累的商业信誉。

同时,法院指派法官全程提供法律指导,确保调解方向和协议内容合法合规,并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最终,在法院+商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令人满意的调解方案:某建筑公司自愿于20259月底前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80余万元,承诺如逾期未付则加付逾期利息。双方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随即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当日便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了协议强制执行力。这起纠纷从委托调解到司法确认,高效且零成本地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案是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法院+商会的模式,有效发挥了商会娘家人的沟通优势与法院裁判员的专业权威,将纠纷化解在庭前,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保护了市场主体活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效果,为促进当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